好百科首页 > 明代推出教师考核制度,学生成绩差的,老师竟要发配边疆?

明代推出教师考核制度,学生成绩差的,老师竟要发配边疆?

MY分享站 2022-04-25 浏览234次
明代推出教师考核制度,学生成绩差的,老师竟要发配边疆?的头图

师自古以来都很重要的,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的《师说》有云:“古之学者必有师。师者,所以传道、受业、解惑也。”人并非生下来就有知识,老师的职责就是“教育”-传布人生道理、讲授专业知识、解答疑难问题。在中国古代文献中,“教育”一词最早见于《孟子·尽心上》:“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”。教育就是教诲培育,是人类文化传播的首要手段。

要出好人才,当然要有好老师来指导,但如何确保老师称职?在唐宋以前,考核教师主要在“教学量”上,到了明代则开始,教学质量与升学率挂勾。明朝对教育主管和教师的考核,除了和其他行业官吏相同的“考满”、“考察”外,还单设有“学官考课法”。

“学官考课法”是明太祖朱元璋推出的教师考核制度,于洪武二十六年颁行。考核办法是“以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名数为则,定拟升降”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府学教授有九名学生在乡试中举,州学学正有六名学生中举,县学教谕有三名学生中举,方算称职,可获升迁资格。

至于平时也会考核教师。如在月考中,学生三月无长进,教师要被扣工资。当时教师工资由现钞和米两部分组成,扣工资的形式主要是“罚米”。如果学生在学年末举行的“岁考”中仍不进步,问题就大了:凡府学十二人、州学八人、县学六人以上无长进,府州县地方官及所属学校教师除被“罚俸”外,还要被“训导”。如果“岁考”中,府学二十四人、州学十六人、县学十二人以上无长进,要取消教师资格,巡按御史或按察使有权直接开除教师。不仅教师被处理,府州、县的地方官员也跟着受罚,要被处以“笞刑”。

明代对于中央最高官学学府国子监的教师考核更加严厉,曾任明代南京国子监祭酒的黄佐,在著作《南雍记》有这样的记载,叙述在永乐七年六月,北京国子监学生唐谦等想出来做官,吏部安排考试,结果成绩很差,“不通经书”。按规定,应该要将主管教学的司业赵季通治罪。明成祖朱棣听说后,放过了他,但就此向全国下发规定,规定:“凡弟子员再试不知文理者,并罪其师,发烟瘴地面安置。”即是学生学不好,教师要被发配到西南边疆的一些“烟瘴”之地,有如充军,这很可能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,考核教师最狠的一项规定。

经验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如需转载,请注明版权!

标题:明代推出教师考核制度,学生成绩差的,老师竟要发配边疆? 网址:http://www.jrxk.cn/view/257050.html

发布媒体:好百科 作者:MY分享站